[隨筆]比較文學是在比較什麼鬼

 「文本分析方法,可以拿去解讀任何文本,文字、視覺、機構、社會現象等等。」

這是我在比較文學系裡很多課堂裡一直被灌輸的的,直到開始選電影研究、視覺藝術的課才慢慢發現它的限制。那些課會這樣講,是因為它們都是以文字為基礎所建立的學科,而文字藝術與視覺沒救的藝術最大的差別就是「敘事」以及「意義」。

電影裡有every frame a paint的說法,去稱讚敘事與意義豐富的視覺畫面。這樣的畫面之所以會是最高禮讚,是因為畫面本來就不適合做這件事(用文字呈現意義則是基本要求)。視覺畫面、影像最適合的是營造體驗,而非傳達「意義」(用文字呈現體驗則是禮讚)。

就算經過各種後學的洗禮,英美文學的文本分析依然以「找出小說所傳達的『意義』」為目標。所以這套方法只有在文本滿足一項前提時才會好用:文本的存在乘載著意義。

可是並不是每一種文本都以意義為目的。

當我們看著短影音裡的玻璃罐子滾下樓梯時,並不會如前述理論那樣去解讀玻璃象徵什麼?樓梯象徵什麼?罐子在第六階破掉有什麼含義?這個文本想表達什麼?

他是傳達感官體驗,看玻璃碎掉、聽玻璃碎掉。

一顆青蘋果擋在臉前,不一定象徵了某個東西,而是邏輯衝突的視覺體驗。

這時該問的不是「某某段落,某某手法,傳達了某某意義」,而是「某某手法,讓讀者得到了什麼體驗」。

或是我最近很著迷的橫光利一:

「所謂的感覺,亦即新感覺派之感覺性表徵,簡而言之(簡而言之後的句子根本沒有比較簡單),就是剝奪自然的外觀,躍入物自體,以主觀之直覺觸發的認識。」

他一些短篇不是在於作品本身的意義,而是「讓讀者體驗我新想出的酷寫法」,用「他想表達什麼theme」去讀會解很辛苦。


結論:比較文學不是作品與作品之間的比較,而是眾多解讀文本工具之間的比較。同一個作品,我用英美文學的新批評去分析,跟挪用電影理論去分析,會得出不一樣的論述。把兩個論述進行比較,拓展我們對「什麼事藝術創作」的理解。

英文系專注在文字(他們也讀視覺小說但篇幅就相對少),當他們只專注在一種藝術媒介的時候,對創作的想像會變得侷促(跟他們介紹一首「牙買加英文」的歌詞之前還要先說服他們這是英文才能開始介紹,洗勒考)。所以我覺得創作者比較適合讀比較文學,因為對創作者來說,眼界廣度比單一學科的深度理解還重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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